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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文小说 > 其他类型 > 白月光从不回头看男主爆炸 > 第77章 凭风渡我(番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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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来,新娘子闭一下眼。”化妆师低着头,手法娴熟的替已换上婚纱的女孩完成了眼妆。

她往后退了几步,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后,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:“很漂亮。您看一下。”

新娘立刻睁开了眼睛,一双美目却直接扫视了一圈化妆间,对自己的妆容似乎不是特别在意。

“闻朝笙人呢?工作这么忙?”

身后正帮她做发型的发型师有些无奈——刚替这位大小姐盘好的头发,一动,又得重来。

“你结婚我怎么可能缺席啊。”有人闻声笑道,“刚刚替你取鞋子去了,辛大小姐。”

辛思夷眼一弯,嘴里却说道:“小闻总日理万机的,一双鞋子还要亲自去取?”

朝笙早习惯了她近年来越发娇纵的性情,扬了扬手里精致的礼盒,“试试吧。”

立刻有人上前,接过了礼盒。

辛思夷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,眼中笑意更盛:“手工定制的啊?这么慎重干嘛。”

是双银色的满钻高跟鞋,和她那条璀璨如月华的婚纱极为相衬。

“是你的婚礼啊。”朝笙笑眯眯的。

辛思夷眼一酸,明明和朝笙认识了二十几年了,还是会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感动。

她小心翼翼地擦去眼泪,好歹保住了化妆师刚刚化好的眼妆。

“伴娘服放在那边了,你也快去试试。”

朝笙脱下外面的风衣,露出里面的衬衫西裤来。

是很干练的工作装——她其实上午刚开完一个会,然后风风火火的开车过来了。

已经有几个伴娘都换好了礼服,见朝笙望了过来,立刻和她打招呼。

有辛思夷的表姐妹,或是其他的朋友,总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女孩,她们大多听过这位闻家继承人的名声,却没想到自家长辈口中的小闻总也会是伴娘。

朝笙笑着一一应了,接过了她们递来的礼服。

伴娘服是很淡雅的青色,做工精致考究,没有新娘的婚纱那么耀眼夺目,却也有一番美丽的风情。

等朝笙换好了伴娘服再出来,立刻引得人注目。

她本就身量高挑,骨肉均停,脱下程式化的办公装,便显露出了绰约的秾丽。只是这些年作为“小闻总”管理着闻氏,强势冷酷的手腕反倒比她年少时的明艳昳丽更为出名。

辛思夷眼前一亮:“果然适合你!”

“化妆师,麻烦给她也上一下妆,对了,头发也得弄一下。”她露出思索的神情,“耳朵脖子上怎么都那么素,等下挑几样首饰!”

朝笙头都大了:“你结婚还是我结婚啊?”

辛思夷不乐意了:“我结婚你也得漂漂亮亮的!你才二十六呢!一天到晚就是闻氏的生意,难不成你——”

她自觉失言,忽而哑了声音。

朝笙走到她旁边,将她的身子掰正在化妆镜前:“好好儿坐着吧,头发盘了半天都没盘好。”

又坐在了辛思夷身旁,对化妆师道:“帮我化一个淡妆,谢谢。”

辛思夷轻轻松了口气,有些懊悔自己嘴快,她从镜中看到了朝笙的面容,不施粉黛,仍是美的,只是比之十六七岁时的明艳张扬,多了几分凛冽不可攀来。

人们几乎都忘记了十七岁的闻朝笙是个没心没肺的美丽混蛋,他们都更在意二十六时杀伐果断的小闻总,闻氏唯一的继承人。

朝笙察觉到新娘子委屈巴巴的目光,朝她露出个柔和的笑来,只一笑,那点凛冽似乎就都成了真切的温柔。

一番折腾,新娘子的装扮总算是好了。

辛思夷扶着朝笙的手站了起来,长长的裙摆散落,如同天幕上的银河。

朝笙替她整理了颈部的项链,笑道:“我都舍不得把你嫁给霍暄了。”

辛思夷仰头看着她,眼中又忍不住有泪水盈盈:“你要是愿意和我结婚,那也不是不行。”

这道知名的南墙最后愿意和她辛思夷结婚,保准惊呆所有人。

朝笙下意识地想捏捏她的脸颊,又怕弄花她的妆:“算了,在江岛的生意还想和你们家霍暄继续做下去。”

“我结婚就别提工作啦!”辛思夷搂住了她,脸上 浮现出甜滋滋的笑来。

朝笙任她抱着,明明辛思夷比自己还年长几岁,这些年来,反倒更像个妹妹依赖她。

辛思夷是被人爱护了很多年的,所以时间也没带走她年少时的天真快乐。

“来接新娘子咯!”

有人在外头喊。

伴娘们有点紧张,怕自己招架不住。

辛思夷乐了:“别怕,让小闻总在前面挡着。”

门外的伴郎团摩拳擦掌,势要替霍暄顺顺利利把新娘接到,前前后后追了六七年才抱得美人归,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等下去了。

门开了,先对上的却是另一张似笑非笑的美人面。

有人咽了口唾沫:“嘎,小闻总?”

这是和他们的父辈在生意场上交锋的女孩,年纪和他们差不多,然而地位却完全不同。

“这得霍暄哥来吧。”霍家正式的话事人。

“那要你们干嘛。”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,声音比年轻时成熟了不少。

霍昀按开这群靠不住的家伙,直剌剌对上了朝笙的眼睛。

有一瞬间,他觉得是又回到了少年时候,美得盛气凌人的闻朝笙倚在家门口,神情漫不经心,说今天不想去喝酒。

“你也是伴娘啊。”他默然一瞬,挑眉笑道,“咱俩这关系,用不上为难我吧?”

朝笙可不管这些:“想多了。”

伴娘们笑嘻嘻地拥了上来,使出浑身解数为难前头的伴郎。

直到霍暄也可怜巴巴地站在外面,才总算等来了辛思夷的垂青。

婚车载着新娘扬长而去,这场婚礼盛大到全城都瞩目。

宾客云集,高朋满座,霍家的酒店今天不接待任何其他的客人,专心致志为霍暄和辛思夷的婚礼服务。

朝笙在台下,看着辛思夷在音乐声中与霍暄相拥,看着这对纠缠了六七年的恋人终成佳偶,终于也感觉到了久违的动容。

霍昀悄然站在了她身侧,轻易察觉到了朝笙目光的变化。

台上,辛思夷含笑,扔下了手中的铃兰捧花,伴娘们都去接,还有好些活泼的花童往前跑。

霍昀也好,朝笙也好,都一动不动。

不是自恃身份,是确实无动于衷。

——那会儿,霍昀对她的出现所表现的意外,其实是装的。

他早就知道朝笙会来参加辛思夷和他哥哥的婚礼,所以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,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,说“我也要做伴郎”。

在江岛求学的那些年,他飞快的学会了经营的手腕,又被霍暄打包扔到了大洋彼岸,替霍家的酒店开辟新的市场,前后九年,终于也算得上有所成就。

但那句本要说出来的话,再没有说出口。

也许是现场的气氛太美好,也许是婚礼的音乐太悠扬,霍昀鬼使神差,轻声唤她:“闻朝笙。”

朝笙扭过脸来,眼中居然也有点点泪光。

这张美丽异常的面容,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心动。他的心立刻又软了大半,道:“这么感动啊?”

朝笙一笑:“我看起来很铁石心肠?”

嬉笑怒骂,仍如少年时候。

霍昀的目光变得有些远,他忽而道:“闻朝笙,这么多年也过去了。你要不要,和我在一起试试?”

那句很难说出口的话,忽然在婚礼的现场轻飘飘说了出来。

朝笙想都没想:“不要。”

霍昀一愣,虽然早知她会拒绝,却还是不由得道:“你连考虑都不考虑一下?我是认真的。”

朝笙答得很干脆:“我也是。”

霍昀没了言语。

半晌,他道:“你早就知道吧?”

“嗯。”朝笙目露回忆,你去江岛的第二年,那会儿我好像高三?”

“你半夜给我打电话,我正写试卷呢。问你话,你又不做声,一直在那挂着,我写完了三张试卷,你才摁了电话。”

“我就想,你大概对我是有心思的。”

霍昀赧然:“这你都记得——那个时候我在江岛过得很不开心。”

他那个冷酷自负的爹彼时还把持着霍家的产业,那对龙凤胎在公司里如鱼得水,他当了十几年纨绔,一开始根本就招架不住。

痛苦的时候,想回高川,想继续无忧无虑地活,然而在夜里打通了那个电话,听着她翻试卷的声音,却什么都说不出口。

咬着牙就继续坚持了下去,一晃,就这么多年。

九年时间,足够他和霍暄架空霍闵成,收拾完那对私生兄妹,彻底把持霍家,也足够闻朝笙从一个少女混球脱胎换骨,到如今成为闻家当之无愧的继承人。

但原来,并不能让她放下那个人。

霍昀望向台上相拥的璧人,人这一生,爱恨都难得,得偿所愿的,其实就那么一些。

他不遂愿,不算意外。

*

最后捧花居然被半路杀出的文姗姗接到了,她扬着铃兰的花束,身后,是笑得纵容的李旸。

这对欢喜冤家高中毕业后一块儿出国,半年前订了婚。

文姗姗回过头来,看到了朝笙,举着铃兰蹦得老高。

朝笙朝她挥手,又看着吃味的李旸搂住了文姗姗。

还好这世间,总有人得偿所愿。

*

婚礼进行到了尾声,朝笙和辛思夷打了声招呼,换下伴娘服先走了。

拒绝霍昀没给朝笙带来太多心理负担。

青梅竹马这么多年,就算后来不如何见面,感情到底还是在的。

她驱车,往跨江大桥的方向开,却没回天樾山苑。

这些年来,高川发展得越发繁荣,江边的景观都被开发成了城市的名片,惟有乌樟巷静静地在那儿,似乎是被时光绕开了一样。

在进入闻氏以后,朝笙主持拿到的第一块地,就包括了乌樟巷。

沿江被规划成滨江公园,那几栋平房有的拆有的改,被当做高川建设的痕迹保留了下来。

这是她的私心。

朝笙从未在任务世界停留过这样久。

很多年前的冬天,纷纷扬扬的雪不停地落着,小白监测到好感度满了,连忙上线准备剥离她的灵魂,却发现死去的并非朝笙。

傻白甜统有一瞬慌乱,然后下线,很快又重新连了上来。

“虽然主角死了,但任务没有失败。”小白说。

无论如何,好感度确实满了,白月光也——确实是白月光。

“要去下个世界吗?”它其实想让宿主休息一下,和主神申请了,然而造物的神明说,看她自己的选择。

它的宿主似乎很不受任务的影响,每次结束,都马不停蹄奔赴下一次死亡。

但这次,她说她想留下看看。

看什么呢?

小白不解,忠诚的和主神转达了她的意愿。

主神也没给它答案。

*

平房几经修缮,古旧的风情和樟树也算得宜,唯一不同的是,有大片的宫灯百合沿着重新翻整的水泥坪往江岸上开去。

这种既不耐热也不耐寒的花意外的被人养护得很好。

花开第一季时,还有很多高川的年轻人过来打卡。

朝笙站在宫灯百合前,眼前又浮现和江暮白在一起的那段时光。

曾经天真凉薄到自负,自以为足够算计到她要的真心,纵然生离死别,也不觉得辜负。

直到第一次,成了被留下来的那个人。

“也不知道下次见你,你是什么样子。”朝笙的手落在木门上,却没推开,“你知道吗,我在手机里翻了好久,才发现只拍过两张你的照片。”

一张在礼堂里的,一张,是那场音乐节时的。

“你走了之后,我照常的读书,吃饭,睡觉,照常的生活。”

“不过读书比你在的那会儿努力许多。”

“许多”的程度不太确切——高川一中没有人料到,游戏人生的闻朝笙,有一天可以如苦行僧一样,去弥补那些她所荒废的知识,最后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入最高的学府。

“我试着像你一样认真的生活,也试着走你原本要走的路。”

高考,上大学,然后工作。

“不过我家大业大,毕业后还是继承家产啦,当名刑警惩恶扬善,实在不太可能。”

她语气漫不经心,带着点年少时嚣张的意味。

“这些年来,我活得相当不错。”

“读书读到后面,得心应手,如果我早收心几年,年级第一是不是你还另当别论。”

“桃花嘛,开了很多。有的像你,有的不像你,挑挑拣拣,也不觉得谁多可爱。”

“去年六月,我去坦桑尼亚看了草原动物的迁徙,又跑到天寒地冻的北极等了一场极光。”

“坐飞机回来的时候,从三千米的高空俯瞰这个世界,只能看到广袤的云海。”

“但是,它确实就像你说的一样盛大,繁华。”

“我会如你所愿,度过繁盛的一生。”

她的手从木门上放了下来。

“所以,江暮白,到时候再见吧。”

亘古如一的江风吹过,惊起她耳畔的鬓发,自他去后,岁岁年年,也如眨眼。

终会再见。